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-
-
-
查看更多评论会员5457:好评
还可以vvbnnkkknggbcnmmc
会员1196:好评
酒店服务一般,设施一般,早餐不行,交通位置还行
会员1826:好评
位置不错 有专用饮用水龙头但没水 自来水有咸味 洗澡热水要发将近10分钟 还是不热 烧水壶底全是锈 服务员说这里的不锈钢烧水壶都有锈 实在不敢用来烧水喝 有无线但速度慢 设施陈旧 一次性拖鞋是你能想像到最差的那种 卫生纸糙硬 绝对是地摊上买的便宜货 去餐厅吃饭 大厅昏暗 没有一个客人 几个服务员坐着闲聊 问能否送餐 答不能 要自己取 吃完自己送回来。 10元早餐的水准非常简单 但收费30就不合理了 总之 典型的老国营体制 不会再住第二次了。